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人。包括以下几种人:

  1. 发明人或设计人。他们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人。应当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或集体等。
  2. 发明人的单位。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
  3. 合法受让人。合法受让人指以转让、继承方式取得专利权的人,包括合作开发中的合作方、委托开发中委托方等。
  4. 外国人。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中任何一项的外国人,便可在我国申请专利:
    • 其所属国为巴黎公约成员国;
    • 其所属国与我国有专利保护的双边协议;
    • 其所属国对我国公民的专利申请予以保护;
    • 该外国人在中国有经常居住所或营业场。

专利权人拥有的权利

  1. 独占实施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专利。
  2. 转让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移给他人所有。专利权转让的方式有:赠与、投资入股等。
  3. 实施许可权: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
  4. 专利权人的义务: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是缴纳专利年费。
  5. 专利权的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使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此处的申请日,是指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利申请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