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人投标应符合的条件

  • 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的除外。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