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社会公共利益、公众的安全的项目;
  •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事业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